在担任长沙刑事律师过程中,常常有请问道: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私了”来解决吗?下面小编就来进行简要介绍。
其实所谓“私了”通常的讲,指的是刑事和解。因为司法具有程序性,有一些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规避法律、追求效率选择这一方法。
刑事案件中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私了”来解决吗?
“私了”协议的有效性
1、如果被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
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仅仅是被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还侵害了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仅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违法性。
2、如果被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此类“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是否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也不是被害人能够控制的,也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就免除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是无效的约定。
刑事案件能私了吗?
刑事犯罪是由国家公权力来进行制裁的,当事人如果私下了结的话,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审判。以故意伤害类案件为例,侦查权应由公安机关行使。也就是说,发生故意伤害类案件,受害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同时受害人应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被伤害人鉴定后的伤情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故意伤害人根据上述伤情的程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刑事案件里,双方的合意,并不能排除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犯罪的追诉。简单的说,公民之间是不能对刑事类案件“私了”的。
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等;
5、故意伤害案(伤害程度未达到重伤的)。
达成谅解有什么好处?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专设了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程序,在满足特定罪名与刑罚的条件下,被追诉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能够达成谅解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文主要介绍“刑事案件中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私了”来解决吗?”,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