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这种情况下的家事案件一般都兼具人身性、伦理性和财产性,处理时不能简单地将处理财产纠纷案件的理念和方法套用于家事纠纷。那么婚姻家庭纠纷需要注意哪些家事审判原则?
1、要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要重视由于城市化进程导致的老人赡养问题,要通过案件的审理,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效果。二是在离婚案件中,要关注对生活来源较少、谋生手段较弱的妇女的扶养义务的落实。三是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益。
2、要根据家庭财产类型的发展变化处理好财产关系
家庭财产已经从较为单一财产类型,逐步发展到股权及其他投资等多种财产类型并存。审理婚姻家庭财产案件时,一是要重视《婚姻法》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相协调,既要保护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也要重视发挥财产的整体效用,通过不同的财产分割方式,实现两者和谐并存。二是要认识“买断工龄款”、养老保险金等财产形态的特征,合理确定其财产性质。三是在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情形下,要重视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交易安全的维护等因素,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和善良风俗
通过案件的审理,倡导夫妻的婚姻忠诚义务、亲属间的扶养、赡养义务以及我国民间各种良好的风俗习惯,避免因案件的审理对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规范普通民众道德与行为的良好民俗、习惯造成冲击,通过制裁违法行为,引导善良风俗的巩固与确立。
4、要做好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时的风险管控
审理婚姻案件时,要针对此类案件当事人的特定关系,综合运用情、理、法等手段加大调解力度,耐心细致地多做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尽最大可能促成当事人达成谅解,帮助他们挽救婚姻;对于矛盾已经激化无法调和或者有报复倾向的,要切实加强防范,避免因当事人情绪过激演变成恶性事件或刑事犯罪。
本文主要介绍婚姻家庭纠纷需要注意的家事审判原则,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相关的法律案件,可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