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很难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立案错误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民和经济领域的活动越来越复杂。一些民事和经济纠纷往往与刑事案件交织在一起,这就增加了区分的难度。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侦查人员容易卷入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
此外,报案人如果在报道过程中往往歪曲或夸大事实,选择隐瞒真实的合同目的和经济关系。对于不精通经济规则和民商法的刑事侦查人员来说,他们很可能陷入主观上的先入为主的错误认识,从而导致对案件性质的误判,最终错误地介入经济纠纷。
二、个别公安机关及侦查人员利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查封、扣押纠纷财产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为当事人或当事企业追缴欠款
在实践中,一些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甚至利用急于在公安机关帮助下挽回经济损失的记者的心理需求,直接或间接地从记者身上获取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其收入远远超过刑侦部门的有限资金和个人收入水平。
三、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经济纠纷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因人身、财产权益平等而发生的权利冲突。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调解、调解、仲裁等方式自愿解决争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刑事犯罪对社会危害性很大。被害人通过单一的民事诉讼难以实现自身权益,必须请求国家公权力运用刑事手段保护其财产权益。刑事犯罪超出了民法调整的范围和限度,有必要运用刑罚手段对其进行惩治。
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的混淆,利用刑事强制手段干预正常的民事活动,侵犯了平等、自愿、公平、自治的市场秩序,甚至对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商事纠纷,如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通过平等证明、质证、辩论等方式实现权利和利益平衡,而不是以刑罚作为最终的救济手段。
本文主要由长沙刑事律师介绍分清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方法,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刑事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