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一、补充证据引发的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如果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获取新的物证、重新审查或者勘验,可能影响审判的,可以延期审判。在本案中,延期审理是为了保障控辩双方的相关诉讼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由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二、补充侦查引发的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调查,如果提出建议,可以推迟庭审。《解释》第223条第1款得到进一步澄清:在审判期间,检察官发现该案件需要补充调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
为了明确补充侦查所获得证据材料的移送和辩护方的查阅问题,《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专门规定:“人民检察院将补充收集的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
为了避免此种情形下延期审理的无限延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根据检察人员补充侦查建议决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但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人民检察院未及时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导致此种情形下延期审理的无限延期现象。
三、申请回避引发的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如果当事方、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导致审判缺乏必要的人员,法院应决定推迟审判。
长沙刑事律师总结:长沙刑事律师在接到刑事律师咨询或者委托长沙刑事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他们主要问题是家属并不一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以刑事律师先初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长沙刑事律师的统计,一旦被刑事拘留,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尽早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为判决无罪、罪轻、取保、缓刑而争取比较好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