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夫妻双方的财产的分割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那么,离婚房产评估费由谁承担?接下来就是由长沙婚姻律师小编带来离婚房产评估费与诉讼费由谁承担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由谁承担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
1、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这边可参考阅读:长沙律师怎么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以上便是长沙婚姻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评估费与诉讼费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长沙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