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很多人对于之前有过刑事记录的人员都会多多少少有些误解,之前有个朋友私信商律小编,问刑满释放人员做律师事务所的指导顾问可行吗?因此今天小编就通过四个方面来介绍刑满释放人员做律师事务所的指导顾问可行吗?
一、刑满释放人员能不能做律师?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也就是说,故意犯罪者不能做律师。
二、法律对律师的基本要求。
《律师法》第五条规定: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这里,“品行良好”是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品行不良好”的人,不能当律师。
三、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不能请刑满释放人员做业务指导顾问呢?
没有,至少小编还没有找到这样的规定。
四、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顾问”的实质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这个“业务指导顾问”不会是律师事务所的员工。
2、从字面上看,“业务指导顾问”就是律师的老师。
3、从实质内容上看,强调自己是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顾问”,就是为了便于承接案件。当然,呈现在社会上的状态一般不会是刑满释放人员本人在承接案件。
本文主要介绍刑满释放人员做律师事务所的指导顾问可行吗?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敬请关注湖南商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