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们都知道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那在怎么样在长沙成立一所完善的长沙律师事务所呢?

  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字和公司章程;

  (2)价值超过10万元的资产;

  (3)律师人数超过三人(保荐人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并且在申请日期之前三年内停止执业并未受到处罚)。

  两个 申请材料

  (1)报告材料清单;

  (2)律师事务所的登记表;

  (3)申请;

  (4)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

  (5)律师事务所的章程;

  (6)开立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7)办公室使用证明;

  (8)赞助商的个人资格证书:

  1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登记材料的复印件

  2 律师执照复印件(包括证书页和年度审查登记页)

  3 恢复

  4 原单位在过去三年中发布的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评估

  (9)所聘用的会计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

  三个 进程

  设立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支机构)的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 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满足申请条件的20天内向省政府报告,并直接退还申请人或者如果条件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满足。

  3 省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0天内将申请名称提交司法部网站进行统一检索。 批准,司法部将审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10-15天。

  4 名称经批准后,省政府应审核正式申请材料,并在条件适用后20日内批准,并在5日内分类为计算机档案;如果将不合格条件退还主管司法机关,则补充材料或说明不予批准。

  以上就是成立一个完善的长沙律师事务所所需要的条件,希望都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